寧夏銀行如意金融IC借記卡領用合約(試行)
發布時間:2017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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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金融IC借記卡(以下簡稱如意IC卡)申領人(以下簡稱“乙方”)與寧夏銀行(以下簡稱“甲方”)在知悉并同意遵守《寧夏銀行如意金融IC借記卡章程》的基礎上,就如意IC卡的申領、使用、銷戶、收回等事宜雙方達成一致,并簽訂如下合約。乙方在申請表上的簽名即視為其已知悉、理解并同意遵守《寧夏銀行如意金融IC借記卡章程》和本合約的規定。
第一條 信息披露和保密
一、乙方在申請表中應如實填寫相關資料,如通訊地址、聯系電話、住址等有變更,應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除非甲方確實收到了該等更改通知并更改了有關記錄,否則原有資料將一直有效。因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甲方未收到更改通知、或在甲方更改有關資料之前引起的任何延誤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收到更改通知后未更改或延誤更改而導致乙方的損失則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依法對乙方領用和使用如意IC卡的所有信息以及其他有關乙方的信息和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適用的法律法規(包括其后的任何修改、變更或替代, 以下簡稱“適用法律”)強制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門、政府部門或監管部門要求披露的;
3、乙方同意或授權甲方進行披露的。
第二條 申領
一、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批準乙方的領卡申請,并對符合申領條件的申請人予以發卡。如果甲方決定不予發卡,乙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將不予退還。
二、乙方領用如意IC卡后,應立即在卡片背面簽名欄內簽署與申請表上相同的簽名。并在用卡時使用此簽名(使用如意IC卡電子現金賬戶消費時無需簽名),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如意IC卡賬戶和應付款項
一、如意IC卡賬戶實行雙賬戶管理,包括借記賬戶和電子現金賬戶。借記賬戶是如意卡的主賬戶,相關業務應符合《寧夏銀行如意借記卡章程》的相關規定。電子現金賬戶用于日常小額支付。該賬戶余額上限為1000元(含),且不記名、不掛失、不止付、不計息、不設密、不得取現,消費時無需簽字。
二、乙方使用如意IC卡所產生的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工本費、年費、掛失手續費、異地存取現金或轉賬手續費等)均計入其如意IC卡賬戶。其中乙方使用如意IC卡借記賬戶所產生的費用記入其借記賬戶,使用電子現金賬戶所產生的費用記入其電子現金賬戶。乙方授權甲方扣收如意IC卡賬戶內的資金以償還各項費用。
三、如意IC卡需收取工本費并按持卡年度(自辦卡月起每滿12個月為一個持卡年度)預收年費。銷戶時已收取的工本費和年費不再退還。卡片毀損、磁條消磁換領新卡須交納換卡工本費。因銀行程序升級等非持卡人原因造成的換卡,經授權后可免收相關手續費。
第四條 交易方式
一、乙方在辦理查詢、消費、圈存、存取現金和轉賬業務時,須遵守甲方、中國銀聯、收單銀行及有關受理機構的相關規定。
二、在甲方營業網點柜面辦理取現、轉賬和圈存等交易時,如乙方無法前往辦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委托代理人須同時出示其本人以及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
三、如任何非乙方應得款項錯誤存入乙方賬戶,經甲方查實確認的,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賬戶劃轉該筆款項。
四、如果乙方對交易有疑問,有權要求甲方協助查詢,在查詢過程中乙方如索取有關交易單據證明的,還須支付相應的查詢手續費。持卡人對交易賬務變動情況有異議的,須在該筆交易的銀行記賬日起60天內提出查詢和更正要求,發卡機構將在30天內給予答復。乙方如在該筆交易的甲方記賬日起60天內未提出異議,則視同乙方認可該筆交易。
五、乙方每日每卡在自助設備上的累計提款額不得超過自助設備的規定限額。乙方使用甲方的ATM等自助設備時,如發生吞卡,應及時與自助設備所屬管理機構取得聯系,并按銀行指定時間及要求辦理領卡手續。過期未領的,甲方將按寧夏銀行有關規定對被吞卡片進行處理。在其他銀行的ATM等自助設備發生吞卡的,應及時按照相關銀行的規定辦理手續。
六、如意IC卡電子現金賬戶具有圈存、消費和查詢等功能。電子現金賬戶的圈存功能包括現金圈存和轉賬圈存。若消費金額大于電子現金的余額或收單銀行因風險控制目的而在其布放的POS上進行相關設置的原因,該筆交易款項將從借記賬戶中全額扣除,乙方應輸入交易密碼,并在相關交易憑證上簽名。
七、甲方可通過乙方營業網點、客戶服務電話、網上銀行、自助終端等渠道了解其如意IC卡的賬務變動情況,查詢電子現金賬戶余額信息和最近10筆交易明細記錄。電子現金交易明細記錄包括聯機交易和接觸式消費交易,非接觸式消費交易不提供交易明細查詢。
第五條 交易密碼
一、如意IC卡的借記賬戶設有交易密碼,甲方須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密碼,避免使用易被破譯的數字,切勿將密碼透露給任何他人。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乙方本人所為或已獲乙方合法授權,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凡不需要使用密碼交易,則記載有甲方簽名的交易憑證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依據密碼等電子數據信息辦理的各類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交易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
二、持卡人憑交易密碼進行交易時,如當日在各種交易渠道連續三次輸入錯誤,則借記卡賬戶停止交易并于次日恢復,持卡人當日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發卡行申請恢復。如連續五日錯誤輸入密碼,發卡行將鎖定借記卡賬戶,持卡人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到發卡行申請解除鎖定并恢復使用。
三、如意IC卡密碼遺忘時,乙方應按甲方相關業務規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卡片到甲方指定網點辦理密碼掛失。密碼掛失后,若甲方記起原密碼,即可申請解除掛失。卡密碼掛失將不影響基于此賬戶的自動轉賬、代繳費等簽約交易。
第六條 掛失
一、乙方遺失如意IC卡,應及時向發卡機構辦理書面的正式掛失或通過客服電話、網上銀行、柜面等渠道辦理口頭掛失,掛失自掛失手續完成時立即生效。掛失僅對借記賬戶有效,電子現金賬戶不掛失。掛失時間及金額以銀行系統記錄為準。
二、掛失包括口頭掛失和書面掛失兩種。口頭掛失的有效期為五天,存在多次口頭掛失的,從最后一次有效口頭掛失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口頭掛失有效期內到甲方指定網點補辦書面掛失手續,否則有效期滿后口頭掛失失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電子渠道受理的掛失均視為口頭掛失。
第七條 換卡
一、如意IC卡卡片損壞,乙方可到甲方營業網點柜面申請辦理換卡。如卡片芯片可讀,則乙方通過圈提交易將電子現金賬戶中的余額轉入借記賬戶后辦理換卡;如卡片芯片損壞不可讀,在提交銷戶申請后,給乙方換發一張電子現金余額為0的新卡,待30天結束所有脫機交易入賬后將電子現金余額轉入新卡的借記賬戶。
二、乙方辦理如意IC卡換卡業務且卡號變更后,不影響原債務責任的承擔,部分簽約功能可以自動轉移到新卡內;對于不能自動轉移的簽約功能,乙方應及時到原簽約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 銷戶
一、乙方對如意IC卡申請銷戶時,應在償還賬戶所有應付款項、解除卡內所有簽約關系、將卡內賬戶全部銷戶或移出后辦理如意IC卡銷戶手續,并將卡片交還甲方。如意IC卡芯片可讀時,甲方在結清各項費用后,將電子現金賬戶余額圈提至借記賬戶并辦理銷戶手續;若芯片不可讀,乙方的借記賬戶在結清各項費用后辦理銷戶手續;電子現金賬戶則在乙方申請銷戶之日起30天后辦理銷戶手續。
二、連續2年乙方如意IC卡賬戶無任何交易,余額為零;且乙方未使用如意IC卡開通任何業務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如意貸記卡自動還款、個人貸款還款、賬戶通、自助轉賬、預約轉賬等),甲方有權為乙方自動辦理銷戶手續。
三、本合約自銷戶手續辦理完畢后終止。
第九條 其他
一、乙方在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務時,應當遵守本協議以及甲方不定期通過網點、網站或電子銀行等渠道公布的相關業務規則等要求。乙方使用如意IC卡辦理業務涉及其他相關業務規則時應一并遵守。
二、如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用卡資格,并授權所屬機構和特約商戶收回如意IC卡,同時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乙方已經繳納的年費不予退還:
1、向他人轉讓、轉借如意IC卡或賬戶;
2、利用如意IC卡從事非法活動;
3、有欺詐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的行為;
4、違反本合約其他條款。
三、乙方遺忘密碼或遺失如意IC卡的,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1、密碼重置前使用密碼進行的各項交易;
2、掛失手續辦理完成前發生的如意IC卡下的所有交易;
3、乙方有欺詐或其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4、乙方未在如意IC卡背面簽名而被他人冒用的;
5、乙方未保管好其有效的身份證件或因密碼泄露而被他人冒用的;
6、甲方調查相關情況,遭乙方拒絕的。
四、乙方不得以和商戶發生糾紛為由拒絕支付應付款項;因網絡故障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導致乙方用卡失敗而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在互聯網上使用如意IC卡所導致的一切風險和損失均由其自行承擔。
五、甲方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協助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對乙方的如意IC卡主賬戶進行查詢、凍結和扣劃。
六、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使用如意IC卡時,應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且發卡銀行有權認為此行為已事先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在進行卡片申領、掛失、換卡等特殊業務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辦。此類持卡人的用卡行為及交易責任由法定代理人負責。
第十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人民銀行及銀行業監督機關的有關規章、政策規定及金融業的行業慣例辦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約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在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寧夏銀行如意金融借記IC卡申請表》和《章程》是本合約的組成部分。甲方有權修改本合約,包括如意IC卡申請表和《章程》,并于執行前10個工作日在相關營業場所公告。公告期滿后即對本合約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本合約自乙方在甲方打印的業務受理書上簽字、甲方授權代表在該業務受理書上簽字(或蓋章)或加蓋甲方業務章后生效,至甲方正式核銷乙方賬戶的次日終止。
附件2
寧夏銀行如意金融IC借記卡領用合約(試行)
如意金融IC借記卡(以下簡稱如意IC卡)申領人(以下簡稱“乙方”)與寧夏銀行(以下簡稱“甲方”)在知悉并同意遵守《寧夏銀行如意金融IC借記卡章程》的基礎上,就如意IC卡的申領、使用、銷戶、收回等事宜雙方達成一致,并簽訂如下合約。乙方在申請表上的簽名即視為其已知悉、理解并同意遵守《寧夏銀行如意金融IC借記卡章程》和本合約的規定。
第一條 信息披露和保密
一、乙方在申請表中應如實填寫相關資料,如通訊地址、聯系電話、住址等有變更,應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除非甲方確實收到了該等更改通知并更改了有關記錄,否則原有資料將一直有效。因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甲方未收到更改通知、或在甲方更改有關資料之前引起的任何延誤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收到更改通知后未更改或延誤更改而導致乙方的損失則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依法對乙方領用和使用如意IC卡的所有信息以及其他有關乙方的信息和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適用的法律法規(包括其后的任何修改、變更或替代, 以下簡稱“適用法律”)強制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門、政府部門或監管部門要求披露的;
3、乙方同意或授權甲方進行披露的。
第二條 申領
一、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批準乙方的領卡申請,并對符合申領條件的申請人予以發卡。如果甲方決定不予發卡,乙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將不予退還。
二、乙方領用如意IC卡后,應立即在卡片背面簽名欄內簽署與申請表上相同的簽名。并在用卡時使用此簽名(使用如意IC卡電子現金賬戶消費時無需簽名),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如意IC卡賬戶和應付款項
一、如意IC卡賬戶實行雙賬戶管理,包括借記賬戶和電子現金賬戶。借記賬戶是如意卡的主賬戶,相關業務應符合《寧夏銀行如意借記卡章程》的相關規定。電子現金賬戶用于日常小額支付。該賬戶余額上限為1000元(含),且不記名、不掛失、不止付、不計息、不設密、不得取現,消費時無需簽字。
二、乙方使用如意IC卡所產生的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工本費、年費、掛失手續費、異地存取現金或轉賬手續費等)均計入其如意IC卡賬戶。其中乙方使用如意IC卡借記賬戶所產生的費用記入其借記賬戶,使用電子現金賬戶所產生的費用記入其電子現金賬戶。乙方授權甲方扣收如意IC卡賬戶內的資金以償還各項費用。
三、如意IC卡需收取工本費并按持卡年度(自辦卡月起每滿12個月為一個持卡年度)預收年費。銷戶時已收取的工本費和年費不再退還。卡片毀損、磁條消磁換領新卡須交納換卡工本費。因銀行程序升級等非持卡人原因造成的換卡,經授權后可免收相關手續費。
第四條 交易方式
一、乙方在辦理查詢、消費、圈存、存取現金和轉賬業務時,須遵守甲方、中國銀聯、收單銀行及有關受理機構的相關規定。
二、在甲方營業網點柜面辦理取現、轉賬和圈存等交易時,如乙方無法前往辦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委托代理人須同時出示其本人以及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
三、如任何非乙方應得款項錯誤存入乙方賬戶,經甲方查實確認的,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賬戶劃轉該筆款項。
四、如果乙方對交易有疑問,有權要求甲方協助查詢,在查詢過程中乙方如索取有關交易單據證明的,還須支付相應的查詢手續費。持卡人對交易賬務變動情況有異議的,須在該筆交易的銀行記賬日起60天內提出查詢和更正要求,發卡機構將在30天內給予答復。乙方如在該筆交易的甲方記賬日起60天內未提出異議,則視同乙方認可該筆交易。
五、乙方每日每卡在自助設備上的累計提款額不得超過自助設備的規定限額。乙方使用甲方的ATM等自助設備時,如發生吞卡,應及時與自助設備所屬管理機構取得聯系,并按銀行指定時間及要求辦理領卡手續。過期未領的,甲方將按寧夏銀行有關規定對被吞卡片進行處理。在其他銀行的ATM等自助設備發生吞卡的,應及時按照相關銀行的規定辦理手續。
六、如意IC卡電子現金賬戶具有圈存、消費和查詢等功能。電子現金賬戶的圈存功能包括現金圈存和轉賬圈存。若消費金額大于電子現金的余額或收單銀行因風險控制目的而在其布放的POS上進行相關設置的原因,該筆交易款項將從借記賬戶中全額扣除,乙方應輸入交易密碼,并在相關交易憑證上簽名。
七、甲方可通過乙方營業網點、客戶服務電話、網上銀行、自助終端等渠道了解其如意IC卡的賬務變動情況,查詢電子現金賬戶余額信息和最近10筆交易明細記錄。電子現金交易明細記錄包括聯機交易和接觸式消費交易,非接觸式消費交易不提供交易明細查詢。
第五條 交易密碼
一、如意IC卡的借記賬戶設有交易密碼,甲方須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密碼,避免使用易被破譯的數字,切勿將密碼透露給任何他人。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乙方本人所為或已獲乙方合法授權,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凡不需要使用密碼交易,則記載有甲方簽名的交易憑證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依據密碼等電子數據信息辦理的各類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交易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
二、持卡人憑交易密碼進行交易時,如當日在各種交易渠道連續三次輸入錯誤,則借記卡賬戶停止交易并于次日恢復,持卡人當日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發卡行申請恢復。如連續五日錯誤輸入密碼,發卡行將鎖定借記卡賬戶,持卡人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到發卡行申請解除鎖定并恢復使用。
三、如意IC卡密碼遺忘時,乙方應按甲方相關業務規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卡片到甲方指定網點辦理密碼掛失。密碼掛失后,若甲方記起原密碼,即可申請解除掛失。卡密碼掛失將不影響基于此賬戶的自動轉賬、代繳費等簽約交易。
第六條 掛失
一、乙方遺失如意IC卡,應及時向發卡機構辦理書面的正式掛失或通過客服電話、網上銀行、柜面等渠道辦理口頭掛失,掛失自掛失手續完成時立即生效。掛失僅對借記賬戶有效,電子現金賬戶不掛失。掛失時間及金額以銀行系統記錄為準。
二、掛失包括口頭掛失和書面掛失兩種。口頭掛失的有效期為五天,存在多次口頭掛失的,從最后一次有效口頭掛失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口頭掛失有效期內到甲方指定網點補辦書面掛失手續,否則有效期滿后口頭掛失失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電子渠道受理的掛失均視為口頭掛失。
第七條 換卡
一、如意IC卡卡片損壞,乙方可到甲方營業網點柜面申請辦理換卡。如卡片芯片可讀,則乙方通過圈提交易將電子現金賬戶中的余額轉入借記賬戶后辦理換卡;如卡片芯片損壞不可讀,在提交銷戶申請后,給乙方換發一張電子現金余額為0的新卡,待30天結束所有脫機交易入賬后將電子現金余額轉入新卡的借記賬戶。
二、乙方辦理如意IC卡換卡業務且卡號變更后,不影響原債務責任的承擔,部分簽約功能可以自動轉移到新卡內;對于不能自動轉移的簽約功能,乙方應及時到原簽約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 銷戶
一、乙方對如意IC卡申請銷戶時,應在償還賬戶所有應付款項、解除卡內所有簽約關系、將卡內賬戶全部銷戶或移出后辦理如意IC卡銷戶手續,并將卡片交還甲方。如意IC卡芯片可讀時,甲方在結清各項費用后,將電子現金賬戶余額圈提至借記賬戶并辦理銷戶手續;若芯片不可讀,乙方的借記賬戶在結清各項費用后辦理銷戶手續;電子現金賬戶則在乙方申請銷戶之日起30天后辦理銷戶手續。
二、連續2年乙方如意IC卡賬戶無任何交易,余額為零;且乙方未使用如意IC卡開通任何業務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如意貸記卡自動還款、個人貸款還款、賬戶通、自助轉賬、預約轉賬等),甲方有權為乙方自動辦理銷戶手續。
三、本合約自銷戶手續辦理完畢后終止。
第九條 其他
一、乙方在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務時,應當遵守本協議以及甲方不定期通過網點、網站或電子銀行等渠道公布的相關業務規則等要求。乙方使用如意IC卡辦理業務涉及其他相關業務規則時應一并遵守。
二、如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用卡資格,并授權所屬機構和特約商戶收回如意IC卡,同時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乙方已經繳納的年費不予退還:
1、向他人轉讓、轉借如意IC卡或賬戶;
2、利用如意IC卡從事非法活動;
3、有欺詐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的行為;
4、違反本合約其他條款。
三、乙方遺忘密碼或遺失如意IC卡的,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1、密碼重置前使用密碼進行的各項交易;
2、掛失手續辦理完成前發生的如意IC卡下的所有交易;
3、乙方有欺詐或其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4、乙方未在如意IC卡背面簽名而被他人冒用的;
5、乙方未保管好其有效的身份證件或因密碼泄露而被他人冒用的;
6、甲方調查相關情況,遭乙方拒絕的。
四、乙方不得以和商戶發生糾紛為由拒絕支付應付款項;因網絡故障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導致乙方用卡失敗而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在互聯網上使用如意IC卡所導致的一切風險和損失均由其自行承擔。
五、甲方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協助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對乙方的如意IC卡主賬戶進行查詢、凍結和扣劃。
六、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使用如意IC卡時,應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且發卡銀行有權認為此行為已事先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在進行卡片申領、掛失、換卡等特殊業務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辦。此類持卡人的用卡行為及交易責任由法定代理人負責。
第十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人民銀行及銀行業監督機關的有關規章、政策規定及金融業的行業慣例辦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約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在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寧夏銀行如意金融借記IC卡申請表》和《章程》是本合約的組成部分。甲方有權修改本合約,包括如意IC卡申請表和《章程》,并于執行前10個工作日在相關營業場所公告。公告期滿后即對本合約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本合約自乙方在甲方打印的業務受理書上簽字、甲方授權代表在該業務受理書上簽字(或蓋章)或加蓋甲方業務章后生效,至甲方正式核銷乙方賬戶的次日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