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融資
發布時間:2017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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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押匯/貼現
出口商將信用證或托收項下全套出口單據提交信用證指定銀行或其往來銀行,由銀行根據不同業務品種,按一定比例買入單據,按票面金額扣除從押匯日到收匯日的利息及銀行手續費,將款項預付給出口商的一種出口融資方式。
二、出口貨權單據押匯
貸款人以出口商提交的全套出口單據(含全套貨權單據)項下預期收匯款項為還款來源,發放給出口商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待收到前述款項并清償貸款本息后,再由貸款人將全套單據代為寄送至國外進口商的融資。
三、以單換票
貸款人以申請人提交的符合以單換票業務條件的出口信用證項下單據的預期收匯款項作為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承付資金來源,向申請人開立銀行承兌匯票的業務。
四、福費廷
我行無追索權地對國際貿易項下未到期的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進行貼現,從而為出口商提供融資的一種貿易融資業務。
五、進口押匯
我行應開證申請人的要求,與其達成信用證項下單據及貨物所有權歸我行所有的協議后,以正式簽署信托收據的方式向開證申請人釋放單據并代其對外付款的一種融資方式。
六、保函業務
銀行信用作為保證,易于為客戶接受。包含是依據商務合同開出的,但不依附于商務合同,是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申請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市單證畫的交易業務。